河南省南阳市第二中学校2023年秋期校园招聘公告
南阳市第二中学校隶属南阳市教育局,财政全供事业单位。根据学校教学岗位需求,拟于2023年秋期开展校园招聘活动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及对象
招聘范围: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南京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首都师范大学、郑州大学、河南大学;
招聘对象:上述学校2024年应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本科生要求师范专业;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或第二学历为师范专业,第一学历为一批次录取院校)。
二、报名资格要求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
2.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3.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(详见附件1);
4.本科生年龄要求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,研究生年龄要求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;
5.心理健康,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6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受理报名:
(1)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;
(2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(3)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1.线上报名
招聘信息发布后,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,可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日期间登录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网站(http://www.nyez.com.cn),下载填写《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,并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、个人简历按(“姓名+学科+就读学校”命名)以PDF格式上传到指定邮箱(nyezxb@163.com)。
2.现场报名
2023年11月30日上午(9点—12点),学校将赴河南大学(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117)进行校园招聘
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到现场进行报名,报名时提供身份证、学生证等证件,现场填写《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》。
3.资格审查
学校工作人员将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。
注意:
所有拟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,否则不予聘用。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。
(二)笔试与面试
考试时间、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,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。
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设定为1:6,大于1:6的,采取笔试、面试的方法进行;等于或小于1:6的,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。
公费师范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。
1.笔试,内容为教育类专业知识,笔试成绩100分,占总成绩的40%。
2.面试,2023年11月30日下午1:30,地点为明伦校区综合教学楼209,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。备课15分钟,讲课答辩15分钟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的60%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,不得进入下一程序。
(三)体检与考察
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(总成绩并列时,依次按面试成绩、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如果均相同,则加试面试,排出名次)。
体检参照《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7年修订)》有关规定进行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,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
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,考察要严格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进行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,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考察阶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。
(四)公示与录用
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对弄虚作假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,一经查实,将取消聘用资格;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咨询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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